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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4-16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人事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2008年第二次BFT考试定于2008年7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一) 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出国培训派出项目单位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以及拟从国家外国专家局渠道选派出国的培训人员。

(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1990】4号)及其《暂行实施细则》(国引办字【1990】59号),由各地区、各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的国外培训项目的国家培训备选人员。

(三) 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四) 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五) 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六) 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七) 申请到荷兰社会科学研究院(ISS)、荷兰国际航空与地球科学研究院(ITC)学习,需要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

(八) 根据外专发【1999】154号文件关于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BFT初级考试的规定,45岁(含45岁)以下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都必须参加BFT初级考试。

(九) 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 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包括听力、笔试和口试三个科目。

考试对象中的(四)(六)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考试。

考试对象中的(五)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

三、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08年7月19日(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

科目 听力 笔试 口试

时间 9:00—9:30 9:30—11:00 13:00—

考试地点:青海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培训中心(西宁市五四西路35号)

联系人:马到成 王小娟 邮政编码:810008

联系电话:(0971)6306741 传真:(0971)6303164

四、 考试级别和报名办法

考试分高中级和初级两种。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高中级考试,并达到高级要求;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初级考试。

参加考试的学员,应填写《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表》(式样附后),并于2008年6月13日前将报名表寄(送)至考试地点报名。

考生每人交报名费200元,并交近期免冠照片二张,供准考证、合格证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单位。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7月19日到考试地点报到,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 凡经本单位同意参加考试的考生,其报名费、差旅费可予以报销。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