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相关主管单位通知、文件: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2、向校内各单位转发通知、文件;
3、申报材料:(1)申报表;(2)科研材料;(3)获奖证书、成果证明;(4)论文、著作;(5)推荐评审报告;(6)推荐情况一览表;(7)其他支撑材料。
4、校内各单位组织推荐初步人选;
5、人选初审:校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院共同审核初步人选材料;
6、评委会评审:校学术委员会人才组召开评审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评审,并形成决议;
7、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8、上报:起草文件、上报相关部门。